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建设部,各有关单位:
按照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青建发〔2020〕56号)要求,自2021年7月15日起,试用青岛市施工图数字化(BIM辅助)审查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试用范围
2021年1月1日起,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自筹资金的新建工程项目,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
1.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地下综合管廊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3.CIM(城市信息模型)试点区域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以上项目在报施工图审查(抽查)时,一并上报BIM模型。同时,鼓励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等其他工程项目提报BIM模型进行辅助审查(抽查)。
2、操作流程
青岛市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120.221.95.26:8080/qddzts-qy,请使用谷歌、火狐等主流浏览器登录该平台。
1.用户注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用户首次使用系统,请登录首页点击“用户注册”,选择相对应的单位类型进行用户注册。
2.模型轻量化。设计单位在系统登陆界面公告位置下载安装“新点BIM审图导出插件”,用插件打开电脑预装的设计软件,选择需要轻量化的模型,点击右上角“新点BIM审图导出”按钮,选择每个模型对应的专业之后点击导出(超大模型请按专业或者楼层拆分导出,分别上传)。
3.在线申报。由建设单位登陆账号发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设计单位根据收到的申请上传轻量化模型并提交相应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相应的审图规范对上传模型进行审查分析并出具审查意见及建议(具体操作说明请在系统登录界面公告位置下载)。
3、硬件配置要求
审图机构等模型审查(查阅)单位配置八核处理器、32G运行内存、8G显存台式机;设计单位配置八核处理器、32G运行内存、8G显存台式机。详细配置要求请在系统登录界面公告栏查看。
4、其他事项
1.建设单位要组织好项目设计施工阶段BIM建模和在线申报等工作。
2.设计单位要按建模交付要求,做好模型交付、审查工作。
3.审图机构负责对范围内项目模型提交情况进行检查,要督导设计单位,同时提交二维电子图和BIM模型,并运用BIM模型辅助审图。
4.软件开发公司(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在系统应用中解释答疑和更新维护,为各部门操作提供技术支持。
5.咨询电话。
(1)BIM技术应用相关业务咨询。
(2)施工图审查相关业务咨询。
(3)审查系统操作相关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