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上海国际城市与建筑博览会 优秀展览展示奖、优秀组织奖、优秀论坛奖 评选的通知

一、目的和意义 

   “世界城市日”是中国政府在联合国推动设立的唯一一个国际日,传承于上海世博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精神遗产。自2014年10月31日举办首届“世界城市日”以来,在国内外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为积极践行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新城市议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和最好水平,贯彻落实好近期市领导就世界城市日工作阅批同意的配套展览展示工作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托世界城市日,开展国际城市建筑博览会”的具体要求,2019年“世界城市日”的主题活动“2019上海国际城市与建筑博览会”(以下简称“城博会”)将于2019年11月21-23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办,主题为“创新城市 美好家园”。

   每年举办一次的“城博会”已成为世界城市日品牌活动之一,历年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与关注。“城博会”的举办是上海建设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目标全面对接,围绕打响“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品牌,力争成为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成就宣传推广的国际平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成就的展示平台,上海城市建设和社会治理水平的体验平台,促进行业、企业交流与合作的高端平台。

   为全方位展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与成果,打造“世界城市日”主题活动上海城博会的品牌,进一步规范展会的评奖工作,借鉴国际知名展览会评奖惯例,制定本方案。

二、奖项设置

   ·优秀展览展示奖

   ·优秀组织奖

   ·优秀论坛奖

  注:评奖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参评范围

   本评选办法适用于所有城博会参展、组织参观及同期举办系列论坛的企事业单位。

四、评选细则

   (一)优秀展览展示奖参评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项即可入选):

   1.在产业技术、产品研发、装备制造及产业化应用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引领国内外工业发展趋势、对经济和生活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展品,具有国际领先或国内首创水平;

   2.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在社会效益方面有突出表现,能较好地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3.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

   4.展位面积在4个标准展位(含)以上的特装展位(展团、统一布展和成果展位除外)。

   注:参评展位在展位使用、搭建、施工等过程中不存在违规现象且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

   (二)优秀组织奖参评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项即可入选):

   1.在城博会的参观组织工作中表现优异;

   2.积极发动各区、街道及行业团体的举措,包括前期统计参观人数、分发城博会参观券和实际观众参与率等。

   (三)优秀论坛奖

   1.积极参与城博会论坛的策划与组织;

   2.论坛选题及嘉宾观点具有前瞻性,紧贴行业趋势。

五、评审程序

   (一)申报主体:参评企业自愿申报且符合参评条件。

   (二)评审流程:

   1、参评单位提交申请材料至城博会执行单位;

   2、由城博会执行单位提交推荐表及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至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

   3、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参考评选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最终获奖推荐名单。

六、 奖励措施

   (一)参展获奖企业在下届城博会展位位置安排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获奖参展企业;

   (二)授予获奖企业荣誉证书及奖杯。

七、评审解释权

   (一)城博会组委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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