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8日,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与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在深圳签订了友好协议。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会长甘忠泽与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会长王宏出席了签约仪式。协议就如何加强深圳、上海两地绿色建筑工作交流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促进绿色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方面达成了共识。
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
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坚持“以服务会员需求为宗旨,以落实政府要求为导向,以发展绿色建筑为目标”,主要是由本市从事绿色建筑科研、咨询、规划、设计、建设、开发、施工、管理及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事业单位、机构及个人自愿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法人。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绿色建筑相关工作,以实际行动促进上海市绿色建筑的创新、交流与合作,不断推动上海市绿色建筑事业健康发展。
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
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是由热心推动深圳市科学、环保、节能等绿色建筑事业发展的企业、研究院、设计院及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专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经深圳市民政局批准于2008年12月8日成立,业务主管部门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自成立以来,协会始终坚持“发展绿色建筑,促进循环经济”的办会宗旨,为政府主管部门和绿色建筑领域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服务,促进深圳市绿色建筑的创新、交流与合作,推动深圳市绿色建筑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