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编制计划》沪建标定[2016]1076号)的要求,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启动修编,《标准》由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共同主编、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作为第一参编。
为保证《标准》修订质量,现公开向各有关单位和专家征集修订意见和建议。请于2017年8月15日前,将修订意见表(见附件)反馈给修订组。
联系人:王勋 电话:64697039,13020221302
廖琳 电话:54425396,13501893221
E-mail:13501893221@163.com
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
2017年8月1日
关于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你所不知道的那些事儿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TJ08-2090自2012年颁布实施以来,有力推动了本市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截至2016年底,本市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总数已达到398项,建筑总面积3424万m2。
时隔五年,在充分考虑了新形势下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的新需求和新特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再次启动新一轮的修订工作,并于近期召开了修编工作启动会。新版《标准》由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联合主编、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作为第一参编,并会同相关单位共同开展研究工作。
关于绿色建筑标识评审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和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建管[2015]947号)文件要求,明确由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作为第三方机构承担本市一、二星级设计、运行标识项目的评审工作,并对三星级设计、运行标识项目进行预评审。在此基础上,协会制定并发布了《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绿色建筑标识评审实施细则》,对上海绿色建筑申报、评价、管理等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
附件: